拆遷房離婚后如何分配,這是許多面臨離婚和拆遷雙重困境的夫妻所關心的問題,其答案主要取決于被拆遷的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具體如下:
1.如果房屋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,且婚后未對房屋進行擴建、添附以及征收差價補償,那么拆遷安置房將歸一方個人所有。
這意味著,如果拆遷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獲得的,或者雖然是婚后獲得但明確屬于個人財產,且婚后沒有進行任何形式的增值或改造,那么該房產在離婚后仍歸原所有人。
2.如果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那么拆遷安置房將歸雙方共同所有。對于婚后對房屋進行擴建或者添附的,拆遷安置房增值部分的補償將由雙方各占50%。
這是基于《民法典》中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,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,除非另有約定或法律規定,否則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
拆遷房離婚后的分配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,但總體原則是遵循《民法典》的相關規定,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。
二、離婚財產未分割如何處理
廈門調查公司提醒,離婚時,如果財產未進行分割,這可能會給雙方帶來后續的紛爭和困擾。針對這一問題,以下是一些處理建議。
1.從法律上來說,夫妻離婚時并不一定非要進行財產分割。如果雙方均不主張分割,法院也不會主動要求分割。然而,為了避免以后更多的糾葛,最好在離婚時就把共同財產分割清楚。
2.如果離婚后,發現一方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夫妻共同財產,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,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
3.受害方需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,并在訴訟時效期內提起訴訟。訴訟時效通常為兩年,自離婚判決書生效之日起計算。
4.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無法達成一致,可以尋求人民法院的判決。法院將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以及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。